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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医院办公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院内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2020-04-30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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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医院办公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院内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竹医总采(询)【2020】6-2号

各供应商:

    我院拟采用院内询价方式招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公司对我院办公大楼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服务,请有意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报价:

    一、项目要求:

(一)维保服务范围

本项目维保服务范围包括大竹县人民医院院区办公大楼附属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外科大楼建筑面积41107.64平方米、内科大楼建筑面积22576.48平方米、感染科楼建筑面积2491平方米、门诊大楼建筑面积11240.7平方米、进修实习生楼建筑面积1343.66平方米

其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且不限于: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

3、消火栓灭火系统;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5、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分隔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8、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

9、消防水泵设备;

10、备用电源系统;

11、其它所有消防相关设施、设备。

(二)维保服务内容

1、消防巡查、检查、测试

1)每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查。

1.1供应商每月派员到采购人维保区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运行检查,进行系统日常保养。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灵敏、精确。

1.2确保稳压泵、增压泵等所有相关设备运作正常,各消防水箱功能正常。

1.3对消防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室外消防栓抽查检查。确保室内外消防栓完好,测试消防水出水状况符合消防规定。

1.4发现消防系统隐患并在 24小时内排除修复。重大隐患立即通报采购人管理机构并采取应急措施。

2)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

2.1在每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模拟火警,分区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探测器及相关报警器动作情况,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一年内全面测试到位。

2.2每月一次对报警系统进行联动检查测试。

3)每月一次对消防水系统进行联动检查测试。

3.1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主机手动盘上远程启动消防泵。

3.2测试顶层消防栓出水是否正常。

4)在有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的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系统的功能测试、保养。

4.1测试各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手动报警系统,烟感、

温感报警器报警精确度达100%。消防出水水量充裕,水压正常,水质良好。

5)每年进行一次各系统的全面检测及试验,并就测试情况出具测试报告。全面检测及试验内容包括:

5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的声、光显示和所有外设警示设备功能;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5.1.1进行火灾系统控制器的各种测试。

5.1.2检查指示灯能否正常发光,灯丝是否断开、手动报警按钮是否破损、开关是否正常,按下报警按钮时,应能报警;

5.1.3报警装置:当发生火灾或按下手动报警按钮时,应能启动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为正常;

5.1.4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输入信号设备的输入信号检查;

5.1.5对备用电源供电系统进行三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测试;

5.1.6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5.1.7事故广播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5.2消火栓灭火系统检查测试。

5.2.1对消防水箱、消火栓、水泵组、压力控制器、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2.2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水质、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5.2.3启动主泵和备泵,检查控制功能、电机转向和水泵加压情况及信号是否正常;

5.2.4用消火栓按钮报警,检查报警控制器能否接受报警信息;

5.2.5用专用仪器测试消火栓管网水压。。

5.3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检查测试。

5.3.1对楼层进行语音播放:检查音源,监听现场广播音量是否符合要求;

5.3.2楼层与控制中心对讲:用消防电话拨打分机电话,检查通话功能,应清楚、无噪音。

5.3.3全部开启广播,检测功放负载能力;

5.3.4模拟火灾状态下进行紧急广播。

5.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检查测试。

5.4.1电源切换试验;

5.4.2外观完整;

5.5消防自动喷淋系统。

5.5.1巡检院区的供水总控制阀、湿式报警控制阀组、压力控制器、喷淋

泵、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及其它阀门管道是否正常(包括设备外观、功能)以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防止跑、冒、滴、漏发生;

5.5.2检查水池水位,若发现水位下降应及时处理;

5.5.3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系统压力变化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反馈至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号等;

5.5.4喷啉水泵每月启动运行一次,当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每月仿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5.5.5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5.6备用电源系统:密切配合管理单位做好常规的检查维保工作。按要求做好与消防系统联动有关联的相关内容。

5.6.1检查备用电源电池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5.6.2定时检查备用电源电池储存放电状况是否正常;

6)对上述全面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排除故障。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采购人相关人员,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7)其他相关消防系统设备维保内容。

2、故障抢修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故障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时,应在 2小时内立即派员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检查,如供应商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超过规定的一倍,采购人有权扣除服务费200元/次(按次计费); 一般故障应立即排除,重大故障应在 24小时内修复。当超过 2天尚无法修复故障时,需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增加日常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工作人员一同作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

3、维保记录                        

供应商应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和规定做好相应维保记录,并按要求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向采购人提供送达维保服务资料。维保服务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月、季度、年度巡查检查检测记录,故障记录、维修记录等。

(三)采购人的权利、义务:

1、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维护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护保养人员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采购人应按消防值班规定安排经消防职能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 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制度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和记录。

4、采购人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通知供应商到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设施设备因故障损坏需更换的,设施设备的购置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5、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建筑消防系统相关工程图,并有义务向供应商作技术交底,且将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交于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权利、义务:

1、维保期内供应商应当确保其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发挥应有作用。

2、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

3、根据维护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护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 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护保养时须如实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4、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护、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5、每月对承担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 1次全面检查测试。月度检查测试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采购人。每月例行检查时采购人需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供应商的维护工作,但不得擅动设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如因采购人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器材损坏的由采购人负责,如因供应商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器材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建立完善安全技术档案。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协助采购人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针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7、每季度、每年对承担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按规定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检查测试结果应形成书面材料送达采购人。应交由第三方进行检查测试的内容应按规定交第三方机构按规定进行。同时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迎接上级行政机关的检测督导工作。

8、供应商负责维保期内消防设施设备全部部件的维修、维护、保养。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采购人通知要求维护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 24小时内组织维护,尽快排除故障,维保周期内通用易损零配件和正常耗材,单次单件在200 元内由供应商承担修复或更换,每月换件累计费用超过当月维保费用的50%,其超出部分的金额由采购人承担:单次单件价格超过200元的,由采购人承担。该由采购人承担的零配件更换费用在该费用发生后三个月内付清。

9、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10、对采购人值班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建议指导。

11、维保期间由于供应商原因及违反《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造成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其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12、所有涉及的消防维保服务内容均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二、商务要求

   1、维保服务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2、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半年服务费,6个月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下半年服务费。

    三、评标方式: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年度消防维保费人民币98645元/年(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陆佰肆拾伍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为包干价,含检维修、服务、人工、配件、运输、税费等一切费用。

    2、在满足我院所有询价要求的投标文件中采取最低价中标法。(未全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表作废;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表作废;投标供应商报价缺项或未签字确认或未加盖鲜章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表作废)

    3、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15日内来院签订合同,逾期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四、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符合本次询价内容;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6、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或临时一级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所有复印件须保证清晰,如因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无法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2.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6日下午5点止。

    2、报名地点:大竹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5点前。(投标文件要求及格式见文末附件)

    六、询价程序

    投标供应商应携带密封形式的投标文件,在报名时间内快递至大竹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恕不接收;投标文件一旦递交,不再退回;本项目非即日开标,由我院监审部门受理后,择日进行现场开标工作。

    七、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报价表、服务、商务应答表组成,由投标供应商参照下列表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表格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鲜章,复印无效),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否则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且密封袋必须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鲜章,复印无效)。

    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废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8186096143 15883703853

    快递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青年路99号大竹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医院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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